数码相机、双筒望远镜出口预核签章流程
一、申报办法
经营上述产品出口的企业对外报价前,请先登录“中国仪器仪表贸易网”了解这些产品的出口参考价格,争取高于参考价格成交。出口货物报关前,出口企业应填写《数码相机、双筒望远镜出口预核签章申报表》,连同相关的出口合同邮寄或传真至我处。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潘家园大厦922室,邮编:100021,传真:010-58280880,58280810,58280820,咨询电话:58280881,/2,/3,/4,/5。第一次经营上述商品出口的企业还需要填写《出口企业登记表》。对于出口商品价格过低或过高的申报,应由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填写《成本调查表》。
所需表格可从《相关表格》栏目下载,网址:
www.instru-meter.com 。所有出口经营单位应实事求是,认真填写表格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虚报、瞒报。所申报材料要表与表之间相符,表与合同内容一致。在申报资料发出前,各申请单位应认真核对,做到准确无误,以免因此而影响货物的出运。为了能够辨认清楚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认,所有表格应打字填写,禁止手写。
二、审核过程
收到出口预核签章申请,并经核对无误后,我会将在1-3个工作日内,出具预核签章表,并在出口合同上加盖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出口预核专用章》,然后通过快递公司将预核签章资料寄往申请单位的指定的地址。出口企业收到加盖商会印鉴的预核签章表及出口合同后,持没上述文件及其他报关材料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。对于申报材料中存在问题和错误的申报,我会将电话通知请其修正。对于电话联系不上的企业,我会将通过传真发送《预核签章问题通知单》,做出书面通知。
申请办理预核签章目前暂不收费。但寄送预核签章资料的邮寄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。
三、查询
对于办理完成的审核合同,我会将在“办理通报”栏目公布快件号及发出日期。